國能監管〔2016〕188號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12398能源監管
熱線投訴舉報辦事指南》的通知
各派出機構:
為規範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方便人民群眾依法行使投訴舉報的權利,我們編製了《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辦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已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發佈,於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
請各單位將《指南》在門戶網站「12398能源監管熱線」專欄對外公佈。其中,《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投訴舉報渠道一覽表》(《指南》附件2)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進行調整。
國家能源局
2016年7月10日
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辦事指南
為規範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處理工作,保障有關個人和組織依法行使投訴舉報權益,充分發揮12398能源監管熱線能源監管民生通道作用,根據《電力監管條例》(國務院令第432號)、《國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國能監管〔2014〕460號)等法規制度規定,制定本辦事指南。
一、投訴舉報事項受理範圍
涉及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能源監管職責的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事項。(見附件1:《國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事項受理範圍》)。
二、投訴舉報事項受理機構及渠道
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12398能源監管熱線電話(留言)或者12398傳真、電子郵件(見附件2: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投訴舉報渠道一覽表)。
三、投訴舉報事項受理條件
(一)投訴事項
1.有明確的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
2.有明確的投訴請求、事實和理由的;
3.屬於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能源監管職責範圍的。
(二)舉報事項
屬於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能源監管職責範圍的,並且被舉報人基本情況清楚、有具體的違法事實、線索清晰並且附帶相關證據材料的。
四、投訴舉報事項提供材料要求
(一)投訴事項
1.投訴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被投訴人的名稱;
2.投訴事項、投訴請求以及與投訴事項相關的資料,包括書面材料、照片、錄音、錄像等;
3.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情況。
(二)舉報事項
被舉報人的名稱、舉報事項及與舉報事項相關的資料,包括書面材料、照片、錄音、錄像等。
(涉及的文書樣式見附件3:投訴信、舉報信、撤訴申請書)
五、投訴舉報事項不予受理情形
(一)投訴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投訴人與投訴事項沒有利害關係的;
2.投訴事項不屬於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能源監管職責範圍的;
3.投訴事項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或者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
4.法律、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應當由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先行處理的;
5.投訴事項的內容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6.作出處理,投訴人又以同一事實或者理由再次投訴的。
(不予受理的投訴事項舉例見附件4:常見錯誤示例)
(二)舉報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舉報事項不屬於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能源監管職責範圍的;
2.沒有明確的被舉報人或者被舉報人無法查找的;
3.沒有具體的違法事實或者查案線索不清晰的。
六、投訴舉報事項辦理時限
投訴舉報事項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長辦理期限,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
(一)投訴舉報事項複雜,涉及多方主體的;
(二)投訴舉報事項調查取證困難的;
(三)投訴舉報事項需要專業鑒定的;
(四)其他需要延長辦理期限的。
七、投訴舉報事項辦理情況咨詢
(一)撥打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12398能源監管熱線進行咨詢;
(二)撥打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12398能源監管熱線進行留言或者發送傳真;
(三)到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12398投訴舉報中心咨詢;
(四)在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門戶網站留言或者向12398郵箱發送郵件。
(辦理進度咨詢可參考附件5:國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監管熱線舉報事項辦理工作流程圖)
八、投訴人或者舉報人真實性承諾
(一)投訴人或者舉報人應當依據所瞭解到的真實情況提出投訴舉報事項,不得虛構事實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二)投訴人或者舉報人應當對自己所反映的內容負責。誣告、誹謗他人或者以舉報為名製造事端,干擾能源監管工作正常進行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附件:
1.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事项受理范围
2.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投诉举报渠道一览表
3.投诉信、举报信、撤诉申请书文书样式
4.常见错误示例
5.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事项办理工作流程图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