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行業:市場化航綫大幅增加,運價改革持續推進
2016年10月1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深化民航國內航空旅客運輸票價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繼續深化民航國內航空旅客運輸票價改革,完善票價機制。
本次國內航綫運價改革的主要內容是:
1)實行市場調節價國內航綫的條件進一步放鬆
目前國內航綫價格分爲兩類,一類是實行市場調節價,另一類是實行政府指導價(國內熱門航綫如京滬、京廣、京深、滬廣、滬深、滬蓉航綫都屬于實行政府指導價航綫),而本次文件主要針對前一類航綫。從2004年航空客運定價改革以來,民航局一直在逐步放開實行市場調價國內航綫的條件,而此前遵循的準則是:“部分與地面主要交通運輸方式形成競爭,且由兩家(含)以上航空公司共同經營的國內航綫”、“相鄰省份之間與地面主要交通運輸方式形成競爭的部分短途航綫”,即主要是一些鄰省航綫、兩家運營航綫、地面競爭航綫。而本次改革再次將條件放鬆,增加了“800公里以下航綫、800公里以上與高鐵動車組列車形成競爭的航綫”,這意味著只要和高鐵重合的短途航綫基本上全面放開(從公布的目錄來看還是主要集中在是1100公里以下)。
2)市場調節價國內航綫的數量大幅增加
隨著條件的放鬆,每次價格改革都會新增市場調節價國內航綫的數量,而本次新政新增市場調節價國內航綫375條,是歷次政策新增數量最多的。本次新政後,市場調節價國內航綫總數達到677條(平均航距528公里),其中400公里以下航綫196條,400-800公里之間航綫408條,800公里以上航綫73條。
3)首次制定了市場調節價國內航綫未來價格調整的準則
此前市場調價國內航綫雖然號稱市場化定價,但其定價機制依然模糊,而本次新政借鑒了此前2014年政府指導價國內航綫提價的規則。航空公司上調市場調節價航綫無折扣的公布票價,原則上每航季不得超過10條航綫,每條航綫每航季票價上調幅度累計不得超過10%。這意味著價格調整的準則得到確立,雖然從目前來看在這些競爭綫路上提價的意義不大,但爲未來國內航綫調價提供了很好的借鑒和參考意義。
部分航綫有望提升全票價格,實際票價影響較小。16年11月1日之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國內航綫有1693條,而實行市場化調價的國內航綫有677條,實行市場化調價的航綫比例達到28.6%。從04年航空客運定價改革以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綫的數量不斷擴大,條件不斷放鬆,但仍遵循著一個核心內容:即有外部競爭和制約的國內航綫才能放開票價管制。此次新政中新增條件“800公里以下航綫、800公里以上與高鐵動車組列車形成競爭的航綫”中,800公里以上航綫也主要是800-1100公里之間的,這些航綫和高鐵有充分激烈的競爭關係。從民航局此次公布的677條市場化調價國內航綫名單來看,僅有5條1100公里以上航綫(鄂爾多斯-海拉爾,鄂爾多斯-滿洲里,呼和浩特-海拉爾,鄂爾多斯-通遼,北京-杭州),僅有8條次熱門航綫(北京-杭州,北京-西安,上海-青島,上海-厦門,長沙-上海,重慶-西安,北京-武漢,上海-天津),雖然部分航綫的全價票有可能提升,但由于目前均衡票價遠低于此前全票價,因而實際票價中短期提價的概率不大,而只能帶來部分剩餘價值的增加(旺季客源以及商旅客源的需求價格彈性較弱)。
運價改革持續推進,放開票價上限的完全市場化才是終極目標。本次航空運價改革是對2004年航空客運定價改革、2010年國內航綫頭等和公務艙票價完全市場化、2013年放開客運機票下限改革、2014年提升政府指導價票價上限等政策的延續。15年12月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的《關于推進民航運輸價格和收費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主要目標》中提到:“到2017年,民航競爭性環節運輸價格和收費基本放開。到2020年,市場决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範、透明的價格監管體系基本建立。”因而未來放開上限後的完全市場化才是終極目標,但不會一蹴而就,其中的路徑注定曲折:不斷降低市場化調價航綫的條件=》不斷增加市場化調價航綫的數量=》每年逐步放開票價上限=》完全市場化調價=》完全放開票價上限。本次新政雖然對于票價短期影響不大,但爲未來價格改革奠定了一定基礎,幷且具備很好的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