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車服務和應用環境,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關於「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附後)。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22日。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單位加蓋公章,個人署實名)。
聯繫方式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郵箱:nengyuanchu2014@126.com
科技部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司 郵箱:gxs_jtc@most.cn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 郵箱:qiche@miit.gov.cn
發展改革委產業協調司 郵箱:guzm@ndrc.gov.cn
國家能源局電力司 郵箱:dianwangchu@126.com
附件:《關於「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財政部 科技部 國家能源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15日
(摘自:財政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