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報道,目前,創新藥僅占越南藥物市場數量3%,但其市場價值却占22%,且主要依賴進口。爲此,越南衛生部提議出臺鼓勵創新藥物研發和技術轉讓政策,力爭到2030年將越南製藥水平提升到4級,即具備創新藥物生産能力。
世界衛生組織將越南製藥業列爲3級,即具備生産仿製藥及一定程度的藥品自給能力。目前,越南共230家藥廠達到GMP-WHO標準,其中近20家藥廠達到GMP-EU標準。2023-2024年,越南藥品市場規模達65-70億美元,其中進口35億美元,化學藥原料進口達90%,藥品出口僅2億美元。
據越南衛生部藥品管理局評價,越南國內製藥企業以中小企業爲主,尚未注重對藥品研發、生産與轉讓的投資,大部分製藥企業主要生産仿製藥,對高科技、高複雜度的國産新藥缺乏投資和人才。藥品管理局局長武俊强表示,需出臺相關科技政策,爲高科技醫藥企業提供優惠政策,將高科技和創新藥物列入優惠投資與發展清單,優先在國內使用,支持出口,力爭到2030年具備創新藥物生産能力,藥品出口達10億美元。
越南工業園區財務聯合會常務副會長裴文成律師指出,《藥品法修正案(草案)》的優惠政策將鼓勵企業加大對高科技製藥領域投資,爲製藥業可持續發展營造便利環境,吸引發達國家技術轉讓。爲有效轉讓技術,管理機構需建立各方溝通渠道和密切合作機制,支持企業采用新技術,獲取技術諮詢、財政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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