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標準是國家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信息化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撑。爲深入落實《“十四五”國家信息化規劃》《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加强統籌協調和系統推進,健全國家信息化標準體系,提升信息化發展綜合能力,有力推動網絡强國建設,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網絡强國的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信息化發展和標準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完善信息化標準體系、提升標準化基礎能力、健全工作機制、强化標準實施、增强國際影響力,以標準建設支撑引領信息化發展,爲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培育壯大新質生産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則 堅持系統觀念。强化統籌謀劃、整體部署,促進信息化各類各層級標準協調發展,加强與國家戰略規劃的統籌銜接,優化標準體系,强化機制建設,提升標準規劃、制定、宣傳和實施各階段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 堅持需求導向。依托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充分調動市場主體開展標準工作的積極性,推動標準供給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幷重轉變,按照“先用先行”的思路推進信息化標準制修訂和實施。 堅持重點推進。圍繞國家信息化和標準化發展戰略任務,以標準化促進信息技術創新應用、數據價值釋放、産業轉型發展、惠民爲民服務、治理能力提升,引領和驅動信息化高質量發展。 堅持開放合作。立足高水平對外開放,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持續增强國際標準影響力,大力支撑國內國際雙循環,充分利用信息化標準領域雙邊、多邊國際合作平臺,推動我國信息化領域技術、産品和服務“走出去”。 (三)發展目標 到2027年,信息化標準工作機制更加健全,信息化標準體系布局更加完善,標準研製、服務等基礎能力進一步夯實,發布一批高質量的信息化標準,形成一支專業化、職業化、國際化的標準化人才隊伍,標準質量顯著提升,實施效果明顯增强,信息化標準在引領技術創新、驅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充分發揮,國際標準貢獻度和影響力明顯提升。 二、創新信息化標準工作機制 (一)完善國家信息化標準體系 緊緊把握信息化發展新趨勢,加强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健全完善我國信息化標準體系。圍繞國家信息化發展重大戰略規劃實施,制定年度信息化標準工作要點,明確信息化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重點,研究發布信息化標準體系框架,持續更新完善信息化領域重點標準清單,推進信息技術通用標準和各行業領域信息化應用標準的銜接協調。 (二)優化信息化標準管理制度 統籌推進信息化領域重點標準的制修訂工作,規範標準化工作各環節管理,健全信息化標準制定實施的重大爭議協調解决機制,破除領域局限,避免標準重複立項、標準缺位、內容交叉、指標不一等問題,推動工作規範有序開展。加强對部門、行業、地方、團體和企業等信息化標準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鼓勵標準創新,進一步强化市場在信息化標準制定實施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先進適用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轉化爲國家標準。在制定行業標準,以及推動企業標準轉化爲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國家標準時,充分聽取所在行業企業意見。 (三)强化信息化標準實施應用 建立健全法規引用標準機制,加大政策實施標準配套力度,在法規和政策文件制修訂時積極應用相關信息化標準。促進信息化標準在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政府采購、招投標、工程造價管理等活動中深入實施應用,推進以標準爲依據開展宏觀調控、産業推進、行業管理、市場准入和質量監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信息化標準試點示範工作,完善對標達標工作機制,提升信息化標準執行能力。 三、推進重點領域標準研製 (一)關鍵信息技術 1.强化通用技術標準研製。加快基礎軟件標準研製,完善服務器、桌面、移動等通用操作系統及工業操作系統、新型操作系統等操作系統標準,研製關系型、圖形等數據庫標準,推進新型應用服務器、消息、緩存、數據存儲等中間件標準制定。加强工業軟件標準建設,開展通用基礎、産品、數據模型、測試驗證、系統集成、行業應用等方面的標準研製,加快計算機輔助設計(CAD)、計算機輔助工程(CAE)、計算機輔助製造(CAM)等標準制定。圍繞集成電路關鍵領域,加大先進計算芯片、新型存儲芯片關鍵技術標準攻關,推進人工智能芯片、車用芯片、消費電子用芯片等應用標準研製。 2.布局新興技術領域標準。完善人工智能標準,强化通用性、基礎性、倫理、安全、隱私等標準研製。加快推進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標準研製。推動區塊鏈標準建設,加快底層平臺、智能合約、共識機制、跨鏈互操作等共性關鍵標準制定,推進重點領域的應用和服務標準研製。完善雲計算標準,加快雲原生、雲操作系統、分布式雲、邊緣雲、雲遷移、雲化應用、智能雲服務等標準研製。加快量子信息標準布局,推動術語、功能模型、參考架構等基礎通用標準研製,開展量子計算、量子通信、量子測量等關鍵技術標準研究。推進腦機接口標準研究,加强輸入—輸出接口、腦信息編解碼算法、腦信息安全與隱私保護等關鍵技術和應用標準研製。加快建設下一代互聯網、Web3.0、元宇宙等新興領域標準化項目研究組,推進基礎類標準研製,探索融合應用標準。 (二)數字基礎設施 1.完善網絡基礎設施標準。加强千兆光網、5G演進技術標準和應用研究,完善行業應用標準。推進6G技術和標準同步研製。加快IPv6在創新技術、檢測、終端、安全等方向的標準研製。加快制定空天地一體化網絡關鍵技術標準,推進北斗通信、衛星互聯網標準研製。健全物聯網標準,加快物聯感知、網絡傳輸、服務支撑等標準制修訂。 2.推進算力基礎設施標準研製。建設“算、存、運”一體化算力基礎設施標準體系,面向融合共生的技術發展趨勢,推進雲計算、邊緣計算、高性能計算等异構算力中心的共性標準研究。開展算力接入、調度、服務等相關標準研製。開展雲網協同標準研製,促進雲間互聯互通。 3.提升應用基礎設施標準化水平。健全工業互聯網標準,加快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工業模型與組件等標準建設。推動工業App、工業5G應用標準化工作,研製新興領域工業App、産業技術應用相關標準。完善車聯網標準,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智能汽車基礎地圖、信息通信、智能交通、車載音視頻、車輛智能管理、電子産品與服務等相關標準研製。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和國土空間信息模型相關標準研製。推進時空信息標準建設,加快實景三維中國建設等相關標準研製。推進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標準研製。 (三)數據資源 1.强化數據資源基礎標準建設。完善數據采集、存儲、訪問、使用、銷毀等數據技術標準。加快制定元數據、主數據、數據質量等數據治理標準,推進重點領域高質量數據集建設。推進數據密碼保護、數據分類分級、數據脫敏脫密、數據跨境傳輸等數據安全相關標準研製。推動數據要素流通標準研製。 2.創新公共數據資源利用標準。鼓勵重點行業、地區探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路徑,開展技術架構、管理要求、應用服務、績效評估等重點方向的標準研製。對具有經濟和社會價值、允許開發利用的公共數據,鼓勵更多社會力量進行增值開發利用。推動公共數據開放相關標準研究,支持重點行業和地區開展公共數據資源業務標準、技術標準體系研製。 (四)産業數字化 1.提升農業信息化標準水平。加大農業生産、經營、管理和服務等環節信息化標準研製力度,加快農業物聯網、農業農村大數據、農産品電子商務等重點標準制修訂工作。健全農機輔助駕駛、作業質量檢測、設施環境調控等智慧農業相關標準,提升農業裝備信息化水平。 2.健全製造業信息化標準。加强智能製造、兩化融合技術和産品標準供給,智能裝備、智能工廠、製造業數字化仿真、設備數字化管理、設備數字孿生等領域標準研製。健全數字化生産製造和供應鏈管理標準,加快原材料、製造裝備、消費品、電子信息等重點領域標準研製,加强産業鏈協同標準研究,支撑重點産業“强鏈、穩鏈、延鏈”。圍繞企業系統性轉型需求,加强體系架構方法標準研製,引領企業發展戰略轉變、數字能力提升、技術融合應用、管理優化變革、業務模式創新,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 3.强化服務業信息化標準。推動行業、企業研製跨境電商平臺、綠色電商、直播帶貨等數字商務標準規範,規範引領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加快推進數字化運輸、數字化遞送等智慧物流標準的研製。深入推進服務業數字化轉型,圍繞批發零售、餐飲、旅游、體育、金融等服務業數字化轉型需求,開展標準研製和應用推廣。 (五)電子政務 1.加快政務運行標準建設。完善協同辦公、輔助决策、行政監督、政務網絡、電子文件管理、政務信息公開等標準。强化電子政務網絡標準建設,加快一體化協同辦公體系標準建設,提升機關內部辦公、電子文件管理、事務管理和內部服務綫上辦理水平。加强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檔案等决策信息資源系統標準建設,提升政務科學化决策水平。推進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全流程數字化運行、管理和監督標準建設,提升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運行水平。推進政務信息分類分級、集中統一、共享共用、動態更新標準建設,提升政務公開水平。 2.完善政務應用標準建設。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加快“網上辦、掌上辦、就近辦”“跨省通辦”“一網通辦”等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建設。加强政府網站、政務App、數字身份認證、婚姻認證、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發票、電子會計憑證等政務應用標準建設,完善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規範體系,健全政務應用標準體系。 3.加强政務治理標準建設。加快市場行爲、信用風險、政務誠信評價、産品質量、“雙隨機、一公開”、“互聯網+監管”等標準建設,提升一體化在綫監管能力。加强網上信訪、網上調解、智慧法律援助、“智慧應急”、公共安全視頻圖像、公共安全大數據等標準建設,提升數字化社會管理能力。加快經濟運行動態感知、經濟社會發展分析、投資監督管理、財政預算管理、數字經濟治理、經濟監測預警、宏觀調控决策等信息化標準建設,提升政府經濟調節數字化水平。 (六)信息惠民 1.推進智慧城市標準建設。圍繞城市感知體系、城市信息模型、城市數字孿生、城市數據利用、城市大腦、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等方面推進關鍵共性技術標準研製,爲智慧城市應用建設提供支撑。加强智慧城市規劃設計、建設實施、運營保障等標準研製應用力度。推進城市時空大數據和城市地理信息相關標準研製。開展“數字住建”系列標準研究,引導房屋、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加强智慧城市基礎設施、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等標準研製,加快推進智能建造、智慧工地標準建設,支撑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智慧城市標準化綜合試點與評估評價,促進智慧城市規範化建設。推進智慧社區、數字家庭標準建設。 2.加快數字鄉村標準研製。加强數字鄉村術語、參考架構、評價指標等基礎標準研製,引導數字鄉村建設規範發展。開展鄉村數據資源分類、鄉村數字治理、綜合治理平臺等技術與平臺標準研製。加强鄉村數字化標準供給,强化産業、文化、公共服務、環境監測等鄉村數字化標準研製。 3.健全數字公共服務標準。加快公共服務數字化轉型標準研製,提升教育、醫療、就業、交通、體育等領域信息化標準化水平。推進就業創業服務、社會保險、社區服務、養老撫幼、無障礙服務、社會救助、扶殘助殘、殯葬服務等領域信息應用服務標準工作,以標準化促進信息惠民。 (七)數字文化 1.推進文化數字化標準研製。加强文物、古籍、美術、民間文藝等傳統文化數字化相關標準研製。推進國家文化公園、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考古、文化遺産等領域保護的信息化標準制修訂。推進文化和旅游、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電影等不同領域文化資源數據標準建設,支持文化資源庫建設。 2.加强網絡文化標準建設。開展網絡文學、網絡表演、網絡藝術品、網絡游戲、網絡動漫、網絡音樂娛樂、網絡演出劇(節)目、網絡視聽、網絡廣告等網絡文化産品和服務標準制修訂。加强全息影像、高新格式電影、虛擬現實、多語言交互、高逼真等音視頻感受技術標準研製。 3.健全數字文化服務標準。推進博物館、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等文化場館的信息化服務標準研製。推進數字版權標準建設,開展文化資源和文化數字內容確權、評估、匹配、交易、分發等標準研製。推動數字展廳、公共文化雲、文化體驗空間等數字服務應用標準建設。加快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內容融合生産、網絡智慧傳播、終端智能接收、安全智慧保障等標準化建設。加强各級融媒體中心(平臺)規範化建設,完善全媒體傳播標準。 (八)數字化綠色化協同發展 1.完善生態環境治理信息化標準。完善生態環境監測評估、預報預警、决策分析等信息化標準,探索制定生態環境綜合防治、保護修復、效益評估等方面信息化標準。研究制定自然資源數字化治理標準體系,加快自然資源保護利用智能化遙感監測標準研製,支撑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加强數字孿生水利建設、應用和評價等信息化標準的制定和應用。加强氣候變化監測、預估和風險評估等信息化標準制定和應用。 2.健全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標準。推進能源、工業、建築、交通等領域數字化綠色化融合改造、數字化能源資源碳排放管理、數字化産品碳足迹核算、綠色産品數字化標識認證標準。開展碳匯計算、評估、交易等信息化標準工作。加强綠色算力標準研究,完善算力調配、節能評價、效能評估等標準,推動數據中心集約化、綠色化建設。加快推動數據中心、通信基站、服務器等數字設備節能降碳標準制修訂。 3.研製綠色智能生活標準。研究制定綠色低碳行爲减碳量標準,依托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研究推動個人碳排放碳積分標準制修訂。推進共享出行、綠色電商等生活場景碳積分互認互換標準研製,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四、推進信息化標準國際化 (一)深化國際標準化交流合作 積極參加信息化領域國際標準活動,參與關鍵和新興技術領域標準合作議題,貢獻中國方案、中國智慧。推進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信息化標準對接合作,加强與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金磚國家等標準化交流,深化與東北亞、歐洲、非洲、拉美等地區標準化合作,在自貿協定談判中積極推動納入標準合作等議題,推進標準信息共享與服務,發展互利共贏的標準化合作夥伴關係。 (二)積極參加國際標準組織工作 深入參與國際標准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等國際標準組織和國際性産業與標準組織工作。提高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水平,鼓勵信息化領域高水平專家在國際標準組織任職。支持我國企業、合作平臺和社會團體參與國際標準研製,推動我國先進技術與標準轉化爲國際標準。 (三)推動國際國內標準協同發展 加大國家信息化標準外文版供給,提高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關鍵技術指標的一致性程度,推動信息化標準兼容互認。支持企業、社會團體、科研機構等積極參與信息化領域各類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支持信息化領域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來華落駐。加强技術標準與知識産權協同發展,推動信息技術領域專利創造與國際標準研製同步進行。 五、提升信息化標準基礎能力 (一)優化標準供給結構 完善信息化標準體系布局,支持信息化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科研院所、優勢團體、企業深度合作,形成“技術研發-標準研製-産業應用”的閉環創新機制,提高標準質量水平。圍繞國家區域發展等重大戰略實施,支持地區間聯合開展信息化標準制定和應用推廣。加强行業應用標準和信息化基礎通用技術標準的銜接,促進行業數字化轉型發展。支持有條件的社會團體研製具有先進性、引領性的團體標準。深入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引導企業提升標準化能力。培育一批專業的信息化標準服務機構,面向社會開展標準化政策研究、技術諮詢等專業支撑服務。 (二)加强標準化人才培養 優化人才培養機制,開展標準化人才崗位能力認證,深化標準化課程建設,鼓勵高校、職業院校等開設標準化相關課程,加快知識型、技術型、創新型人才培養。建設國際標準化人才培訓基地,引進海外高層次標準化人才,建立國際標準化人才庫。完善標準化人才激勵政策,推動標準化研究成果與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國家和省部級科學技術獎評選等有機銜接,將標準化人才培養納入各地區、各行業人才培養計劃。 (三)推動標準數字化發展 開展標準數字化理論、方法等基礎方面的研究,建立完備的標準數字表達、應用體系。重點突破機器可讀標準、開源標準、標準數字化驗證等關鍵技術,加快啓動存量標準結構化、數據化轉型。加快標準數字化研製、管理、應用、服務、監督、評價等研究,促進標準化工作降本提質增效。結合政府與企業實際需求,開展標準數字化試點應用,幷逐步推廣至各標準化關鍵環節,構建“政産學研用”數字標準生態,充分發揮標準化支撑引領能效。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强統籌協調 完善國家信息化領域標準化工作統籌推進機制,强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協調解决國家信息化標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討論信息化領域重點國家標準立項和發布,確保信息化領域各類各層級標準有效銜接,定期向社會公開信息化標準制修訂情况、實施情况和應用效果,推動信息化標準建設行動有效落實。涉及國家信息化標準工作中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事項協商,由中央網信辦負責組織開展業務指導,由國家標準委負責標準制定、實施、監督工作的規範管理。各部門要將信息化標準工作與本部門信息化發展規劃有效銜接、同步推進,强化對本領域事業單位、學會協會和標準化組織的指導,提高有關單位信息化標準研製和應用推廣能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應將信息化標準工作作爲信息化發展工作的重要內容,圍繞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確定的重大任務、重點工程和優先行動,强化政策資金支持,鼓勵相關工作形成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作爲政府采購招投標的參考,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企業、團體標準建設,提升標準研製、資金保障的統一性和協調性。 (三)營造良好氛圍 創新宣傳方式,豐富宣傳渠道,普及信息化標準理念,提高全社會信息化標準認知。定期舉辦信息化標準主題活動,擴大政府、企業、高校的參與度,發揮信息化領域標準化團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全方位講好信息化標準故事,支持培育和發展信息化標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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