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調控要保持定力 抑制投機性購房保持房價穩定
如果調控使價格暴漲和銷售大漲勢頭得到遏制,且由此導致經濟增速放緩,調控政策是否會反復或鬆動?在這點上,歷史經驗值得注意。必須吸取經驗教訓,宏觀調控必須保持定力,絕不能因影響短期經濟增速就反反復複。只有長期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才能保持房價的長期穩定或適度回落,更好滿足剛需民衆的購房需求
日前,國家統計局發布了10月份70個大中城市及10月下半月一綫和熱點二綫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况。數據顯示,10月下半月與上半月相比,在15個一綫和二綫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價格7降1平,其餘7個城市雖依然上漲,但漲幅均呈現回落態勢。而10月份與9月份相比,無論一二綫城市還是三綫城市,無論新建商品住宅還是二手住宅,平均環比漲幅都比上月有所回落。由此表明,部分一綫及部分二綫城市近段時間啓動的樓市調控措施,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價瘋狂上漲的勢頭。
但是,分析研究表明,判斷樓市調控政策的效果不能只看環比而忽視同比。如果觀察最新的價格同比走勢,情勢確實是喜憂參半。喜的是,10月份4個一綫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價格,除漲幅最低的廣州外,北京、上海、深圳同比漲幅都比9月份有所回落;憂的是,一些二綫城市同比漲幅仍在上升,比如,南京就由43%上升至44.4%。這也意味著,判斷樓市調控效果還要對較長時間序列數據進行觀察。
縱觀中國樓市發展變化、起伏跌宕的過程,其中既有市場規律作用的結果,也有非市場因素影響的結果。但如果價格長期背離價值,一定是有非市場因素在起作用,會積聚幷加劇泡沫和金融風險,也不利于實體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在這樣的情况下,政府出手、采取調控措施,以求恢復正常的市場秩序,實屬職責所在。在一些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政府也在有針對性地用多種手段調控樓市。
至于調控是否奏效,答案無疑是肯定的。從近段時間各地追加的調控措施看,雖然條款有多有少、力度有强有弱,但具有實質性的措施主要有3個:一是限貸,多數地方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二套房貸門檻,有的還涉及首套房貸;二是限購,有的城市對購買3套以上房、外地人購買二套以上房等提出限制;三是加大土地供應。從邏輯上分析,這些措施應該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使炒房者因可能付出更多代價、面臨更大風險而却步、收手。但政策效應一般都有滯後期,要給樓市調控多一點時間和耐心,不要因短期效果不彰而有所動搖。
與此同時,還有一點需要特別予以關注。如果調控使價格暴漲和銷售大漲勢頭得到遏制,且由此導致經濟增速放緩,調控政策是否會反復或鬆動?在這點上,歷史經驗值得注意。上一輪以雙限爲主要內容的調控本已取得實質性成效,但由于一些地區過于依賴房地産業和土地財政,抗不過房價與銷售下行對經濟增速的下拉,陸續取消了一系列限制性措施,使一二綫城市房價迎來新一輪更猛烈的暴漲,在加劇泡沫風險的同時,也打擊了剛需民衆的信心。
爲此,我們必須吸取經驗教訓,宏觀調控必須保持定力,絕不能因影響短期經濟增速就反反復複。各地政府要通過深入調研,準確判斷幷把握供求狀况。如果供應與剛需之間確實存在一定缺口,那麽在房價向價值方向明顯回歸的基礎上,可以適度調整限購範圍和標準。如果這項摸底工作沒有落實好,就不能輕舉妄動。而且,限貸的原則和延長二手房上市時間等原則,應該長期堅持不動搖。同時,對“重現江湖”的以首付貸、場外配資等對沖調控效果的違規行爲,要加大處罰力度。
總之,只有長期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才能保持房價的長期穩定和適度回落,更好滿足剛需民衆的購房需求,使全體民衆在考慮房價因素後的收入也能保持一定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