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發布 大力推動新能源發展
11月7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發布《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簡稱《規劃》),這是我國“十三五”電力發展的行動綱領、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文件、布局重大電力項目的重要依據。
《規劃》內容和體制改革幷重,從供應能力、電源結構、電網發展、綜合調節能力、節能减排、民生用電保障、科技裝備發展、電力體制改革等八方面繪製了電力發展“十三五”藍圖,尤其强調將大力發展 新能源 。
大力發展 新能源
《規劃》著重提出大力發展新能源,按照“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幷舉、就近消納爲主”的原則優化風電布局,統籌開發與市場消納,有序開發風電光電。
在11月7日舉行的《規劃》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表示,《規劃》要著力解决現在電力系統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包括弃風弃光問題。他表示,弃風弃光主要是由布局、電網輸送、系統調解能力三方面原因造成的。“十三五”期間要進行布局上的優化,一些弃風弃光的地區要有序發展、適當放緩規模和節奏;還要堅持集中建設與分散建設幷舉的原則,以就近消納爲主,促進光伏發電就近消納。
根據《規劃》,2020年全國風電裝機達2.1億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風電約500萬千瓦。按“分散開發、就近消納爲主”原則布局光伏電站。2020年, 太陽能 發電裝機達1.1億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萬千瓦以上、光熱發電500萬千瓦。按存量優先原則,依托電力外送通道,有序推進“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跨省區消納4000萬千瓦。《規劃》還提出,積極發展水電,統籌開發與外送。到2020年,常規水電裝機達3.4億千瓦。
按上述步驟,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約15%。以此爲目標,届時我國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達7.7億千瓦左右,同比增加2.5億千瓦左右;氣電裝機增加5000萬千瓦,達1.1億千瓦以上;煤電裝機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
電改“五步走”
在對電力發展內容進行改革的同時,《規劃》還爲電力體制改革勾畫了藍圖。《規劃》要求,“電改”核心爲輔助服務市場試點啓動,組建相對獨立和規範運行的電力交易機構,建立公平有序的電力市場規則,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以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一是核定輸配電價,2017年年底前完成分電壓等級核定,逐步减少電價交叉補貼。二是建立健全電力市場體系,建立標準統一的交易技術支持系統,積極培育合格市場主體,完善交易機制,豐富交易品種;2016年啓動東北地區輔助服務市場試點,成熟後全面推廣;2018年年底前啓動現貨交易試點;2020年全面啓動現貨交易市場,研究風險對沖機制。三是組建相對獨立和規範運行的電力交易機構。四是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2020年前逐步取消優先發電權以外的非調節性發電計劃。五是全面推進配售電側改革,2018年年底前完成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培育工作。
《規劃》預期,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6.8萬-7.2萬億千瓦時,年均增長3.6%-4.8%;發電裝機20億千瓦,年均增長5.5%;人均裝機突破1.4千瓦,人均用電量約5000千瓦時,接近中等發達國家水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7%。
對此,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黃學農指出,與“27%”目標相匹配的是《規劃》提出的4500億電能替代目標。他强調,電能替代意義重大,是《規劃》重點任務,可提升我國電氣化水平,能進一步擴大電力消費,緩解部分地區面臨的電力富餘和系統調峰問題,以及個別地區嚴重“窩電”問題。
此外,《規劃》還針對電網發展、綜合調節能力、節能减排、民生用電保障等方面進行了預測和目標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