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印發《“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
近日,環境保護部印發《“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爲“十三五”時期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提供指導。作爲“十三五”工作方案的附件,環保部還同時印發了《關于加强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確“十三五”期間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總體思路和重點任務。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十三五”期間,是我國以改善環境質量爲重點,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役的關鍵期。隨著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深入實施,以環境質量改善爲核心的環境管理轉型對環境監測質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時,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自身也面臨著一些亟待解决的問題。
這些問題主要體現在:首先是體制機制不順。存在“考核誰、誰監測”現象,地方環保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在各種考核壓力下,行政幹預數據質量的衝動較大。其次,是管理制度急需更新。在事權上收、省以下垂直管理和監測服務社會化等新形勢下,監測機構的定位和職責、管理模式等都發生了較大改變,現有質量管理制度已不能滿足管理的需要。此外,監測規範和技術體系尚需完善。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土壤監測方法標準不全,全國統一的環境質量監測質控體系尚未健全等;實驗室前端的采樣、樣品製備和保存等仍是薄弱環節。最後,是制度規範執行不到位。自動監測設施運行維護不到位,數據審核不落實、技術水平有待提高。
因此,環保部出臺《“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明確今後一段時間全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重點內容和主要任務。同時,針對不同要素監測質量管理提出了具體的年度工作目標。其中,針對環境空氣,要求2016年底完成338個地級以上城市1436個國家環境空氣自動監測事權上收,建立氣態污染物標準溯源體系和顆粒物比對監測體系,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運行管理制度,建立數據質控體系及儀器參數變化預警體系。
針對備受關注的空氣質量問題,記者瞭解到,《空氣自動監測工作方案》提出了六個方面十四項具體工作措施,以解决新形勢新要求和存在的問題。此外,自2012年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頒布實施以來,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已建成1436個國家城市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2016年9月,啓動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1436個國家環境空氣自動站監測事權上收工作,截至11月6日,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
上述環境監測司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空氣自動監測工作方案》的出臺,將進一步推動國家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有效保障監測數據的客觀、真實、準確。隨著水環境質量監測和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我部將不斷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促進我國環境監測事業的健康發展。
附件:《“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關于加强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