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汽車補貼設上限
2016年9月5日,《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發布,通知指出,對深圳轄區範圍內的車輛購置、使用、充電設施建設和動力電池回收給予補助,國家購車補貼加地方購車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價格60%。這標志著已經有城市開始對前期愈演愈烈的新能源汽車購買補貼退燒。而從大的趨勢看,我國對新能源汽車的購置補貼將整體退坡。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副司長宋秋玲近日就表示,實踐證明財政的普惠政策對培育新能源汽車初級市場是行之有效的,但長期執行該政策,企業容易患上政策依賴症、軟骨病,缺乏技術開發和産品升級的動力和壓力,行業容易出現低水平的盲目擴張。此外,一些新能源汽車企業出現的騙補行爲也是導致政府不得不重新審視補貼政策的重要原因。
在政策補貼的刺激下,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行業小、散、亂的情况也十分突出。目前全國有200多家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在生産4000多個車型,其中在市場上公開出售的車型就有1300多個。照此算來,我國新能源汽車企業平均年産量還不足3000輛,沒有一定的上量規模使得産業標準也很難升級。
其實,我國對新能源汽車補貼力度的减弱此前已有迹象。去年4月份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就明確我國對新能源汽車補貼門檻將逐年抬高,補貼額度將大幅遞减。比如,2015年續航超過80公里的純電動車即可獲補貼,到2016年續航100公里以上才能獲得;2015年續航里程在100至150公里的車型即可補貼3.15萬元,2016年就降爲2.5萬元。到2017年,預計除燃料電池車外,其餘車型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再下降20%。2019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車的補助標準則將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根據深圳市最新的補貼政策(部分):
1、購買續航里程100km至150km區間的電動車,可以獲得2.5萬元的深圳地方補貼,相比于去年下降了1萬元。與此同時,深圳市特有的對使用環節補貼,從1萬元下調至0.5萬元。
2、購買續航里程在150km至250km區間的電動車,可以獲得4.5萬元的深圳地方補貼,相比于去年下降0.5萬元;使用環節補貼從1.5萬元,小調至0.5萬元。
3、購買續航里程在250km以上的電動車,可以獲得6萬元的深圳地方補貼,相比于去年沒有變化。不過,使用環節補貼從2萬元,下調0.5萬元。
4、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續航里程大于50公里,可以獲得3.15萬元的深圳地方補貼。而使用環節補貼從之前的1萬元,下調至0.1萬元。
國家購車補貼加地方購車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價格60%,該政策適用範圍爲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本市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其中新能源乘用車自9月17日起執行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