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稱 | 文件發佈日期 | 實施日期 | 發佈單位 | 政策要點 |
省印發浙江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實施方案 | 2016年6月12日 | |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到2020年底,浙江全省壓減鋼鐵產能300萬噸以上,產能利用率提高到85 %以上,鋼鐵企業數減少到20家左右;完成集團半山鋼鐵基地搬遷和轉型升級,推進、、麗水等地鋼鐵產業結構調整和提升,引導向沿海、沿港佈局;推動寧波、溫州、湖州、、衢州、麗水等地建設若干個技術先進、特色鮮明、錯位競爭的鋼鐵產業基地。 |
省出台關於在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 | 2016年6月10日 | 2016~2020年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根據中央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部署,以及安徽省委、省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紮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和人社部等七部門《關於在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過程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的意見》要求,安徽省在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提出該實施意見。 |
省發佈實施六類標準促進鋼鐵行業去產能調結構 | 2016年6月8日 | | 河北省人民政府 | 6月8日上午,河北省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就通過實施環保、能耗、水耗、質量、技術、安全等六類嚴於國家的地方標準,倒逼鋼鐵過剩產能退出、促進鋼鐵行業提質增效等有關情況進行公開發佈。「十二五」期間,河北全省關停拆除高爐87座、轉爐及電爐94座,壓減煉鐵產能3391萬噸、煉鋼4106萬噸,有冶煉能力的生產企業(廠點)由148家減至109家。 |
關於印發省推動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 2016年6月7日 | 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 | 遼寧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對鋼鐵企業存在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到三級及以上等級、吊運鋼水鐵水與液態渣(以下統稱高溫熔融金屬)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相關要求、煉吊運高溫熔融金屬的鑄造起重機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人員聚集場所(包括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設置在高溫熔融金屬吊運影響區域內、煤氣櫃與周邊建築物的防火間距不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及《鋼鐵冶金企業設計防火規範》(GB50414)標準要求等問題之一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合格的,由各地縣級及以上安全監管部門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依規按程序予以關停退出。 |
財政部:關於加強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 2016年6月7日 | 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 財政部 | 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央財政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於支持地方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過程中的職工分流安置。近期,國務院領導對這項資金使用管理作出了明確批示,要求必須用到政策既定的範圍,完善機制設計,防止虛報冒領。 |
工信部、發改委關於開展鋼鐵行業能耗專項檢查的通知 | 2016年6月1日 | 2016年6月至2016年7月 |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精神,按照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的《鋼鐵煤炭行業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決定開展鋼鐵行業能耗專項檢查。 |
安監總局等《關於推動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 | 2016年5月24日 | 2016年5月至2016年11月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供給側改革和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嚴格安全生產准入,嚴格監管監察執法,倒逼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依法加快退出,推進優化產業結構,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促進鋼鐵煤炭行業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 |
省印發鋼鐵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 2016年5月23日 | 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 |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等有關規定,立即關停並拆除400立方米以下煉鐵高爐(符合《鑄造用企業認定規範條件》的鑄造高爐除外)、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鐵合金轉爐除外)、30噸及以下煉鋼鐵爐(電爐除外)等落後生產設備(不包括地條鋼、中頻鋼、鑄造用煉鋼)。 |
遼寧省印發鋼鐵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設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 2016年5月19日 | 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 | 遼寧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等有關規定,立即關停並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符合《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範條件》的鑄造高爐除外)、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鐵合金轉爐除外)、30噸及以下煉鋼電爐(特鋼電爐除外)等落後生產設備。 |
關於開展鋼鐵、煤炭行業排污費徵收專項稽查工作的通知 | 2016年5月19日 | |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 為貫徹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環保、質量、安全等手段,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堅決淘汰落後產能的有關精神,落實《關於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和《關於印發2016年環監局重點工作事項及任務分工的通知》的要求,根據《排污費徵收工作稽查辦法》的規定,環境保護部決定組織開展鋼鐵、煤炭行業排污費徵收專項稽查工作,促進鋼鐵、煤炭行業環境污染防治的規範化管理。 |
工信部等四部委關於印發鋼鐵煤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2016年5月4日 | 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 |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 為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務院關於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 部署,將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的《鋼鐵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設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煤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予以發佈實施。 |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做好化解鋼鐵煤炭等行業過剩產能 職工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 | 2016年4月25日 | 2016至2020年 |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為認真貫徹河北省省委、省政府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紮實穩妥做好化解鋼鐵、煤炭等行業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於在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過程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的意見》精神,經河北省政府同意,提出該實施意見。 |
一行三會印發《關於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 | 2016年4月17日 | |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做好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升級工作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金融引導作用,支持鋼鐵、煤炭等行業去產能、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促進鋼鐵、煤炭行業加快轉型發展、實現脫困升級,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於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 |
質檢總局關於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 | 2016年4月16日 | | 質檢總局 | 根據《國務院關於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質檢部門為充分發揮生產許可政策約束作用、標準技術支撐作用和執法檢查威懾作用,積極服務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提出該意見。 |
國家安監局關於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 | 2016年4月15日 |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 |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就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相關工作,提出該意見。 |
環保部:關於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 | 2016年4月14日 | | 環境保護部 | 各級環保部門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力度,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積極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
人社部等七部門印發關於鋼鐵煤炭行業脫困發展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的意見 | 2016年4月7日 | 暫定2016年至2020年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民政部、國務院國資委、 | 近日,人社部、國家發改委等7部門印發了《關於在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過程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做好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中的職工安置工作,維護好職工和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失業人員平穩轉崗就業。 |
全國總工會 |
國土資源部關於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 | 2016年3月30日 | 本文件有效期5年 | 國土資源部 | 繼續嚴把鋼鐵、煤炭等新增產能項目建設用地閘門,對新建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預審。對未按國家規定核准、備案的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不得安排建設用地計劃,不得通過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審查和辦理供地手續。 |
國務院印發《關於鋼鐵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 | 2016年2月1日 | | 國務院 |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提出了今後一個時期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推動鋼鐵企業實現脫困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政策措施,並就加強組織領導、推進組織實施作出了具體部署。 |
河南省2015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任務完成情況 | 2016年1月29日 | 2015年 | 河南省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2015年國家下達河南省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為:60萬噸,電力72萬千瓦,涉及6家企業。2015年河南省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完成情況為:焦炭90萬噸,電力72萬千瓦,化纖0.5萬噸(河南省自行淘汰)現將河南省2015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任務完成情況予以公告,請社會各界監督。 |
省2015年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計劃完成情況公告 | 2016年1月29日 | 2015年 | 貴州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根據國家下達貴州省2015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目標任務,貴州省進行了分解落實,貴州省人民政府與各市、州人民政府簽訂了淘汰落後產能責任書。據各市、州上報的完成情況,2015年貴州全省完成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126.3萬噸、24萬重量箱、1.5萬千瓦,涉及水泥、鐵合金(含電解錳)、煉鋼(鐵)、焦化、電石、造紙、平板玻璃、電力等行業的35戶企業。 |
省2015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完成情況公告 | 2016年1月11日 | 2015年 | 江西省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協調小組 | 2015年,江西省工業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任務共涉及企業9戶,現已全部完成了主體設備(生產線)關停和拆除,實際淘汰煉鋼50萬噸、水泥174萬噸。 |
2015年省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任務完成情況的公告 | 2015.12.30 | 2015年 | 四川省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 2015年四川省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任務涉及煉鐵、煉鋼、焦炭、鐵合金等27個行業的307戶企業,包括煉鐵產能192.4萬噸、煉鋼產能170.3萬噸、焦炭產能66萬噸、鐵合金產能7.785萬噸(其中工業硅產能1.91萬噸)等。296戶企業按規定完成淘汰任務,11戶企業按規定視為完成淘汰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