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獲悉,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四川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四川省高速公路“BOT+政府補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部分特許經營的高速公路建設可獲政府補助。
“根據國家關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相關政策和交通運輸部下發的試點方案,‘BOT+政府補助’方式,適用于通過政府給予一定建設資金補助能達到收支平衡或微盈利的准經營性高速公路項目。”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相關部門負責人說,政府資金不占股、不分紅,項目風險由社會資本自行承擔。政府直接補助項目建設,能有效降低社會資本的出資,增强項目融資能力。
《辦法》明確,納入國家或省高速公路網規劃的高速公路項目,經四川省政府批准授權,市(州)政府可采取“BOT+政府補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政府補助資金來源于中央、省、市(州)等各級政府的專項資金,以補貼方式投入BOT項目建設。政府補助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和四方監管制度,投資人、項目公司、開戶銀行、市(州)政府全程監管資金使用。
投資人除應滿足BOT管理辦法規定的資格條件外,還需具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或大中型財政資金基建項目的投資或建設管理經驗。這一“准入門檻”有利于選擇有實力、有經驗的大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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