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經第十二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我國正式批准加入《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公約批准書遞交國際勞工局登記之日起一年後,公約將對我國正式生效。公約詳細規定了海員的最低從業要求、就業條件、船上生活設施標準、職業健康安全保障等內容,明確了海員的權利和成員國的義務。
《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在第94届國際勞工大會上獲高票通過,其目的是實現海員體面工作與生活,被稱爲海上勞動者的“權利法案”。截止到目前,共有66個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國批准了《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
我國是海員大國,約62萬人具有海員資格,人數占世界海員總數約三分之一。我國批准加入公約,將有利于加强海員權益維護,促進我國海運業健康發展。目前,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著力于推動我國全面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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