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
金融業標準是金融業健康發展的技術支撑,是金融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制度。爲促進我國金融業標準化工作有序開展,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回顧與面臨的形勢
(一)發展回顧。
“十二五”期間,我國金融業標準制修訂工作扎實推進,金融業標準體系基本形成,標準實施成效顯著,標準化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在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1.金融業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在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金標委)的組織下,制定銀行、證券期貨、保險、印製等標準體系,基本覆蓋金融業重點領域,在指導標準研製和推進標準應用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同時,實施金融業標準制修訂需求清單管理,初步建立標準體系動態修訂和持續優化機制,提高標準體系的科學性和適用性。
2.金融業標準實現數量與質量“雙提升”。“十二五”期間,發布金融業國家標準24 項、行業標準72 項,涵蓋金融産品與服務、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統計、金融監管與風險防控等領域。金融業重點業務、重點領域逐步實現“有標可依”。一批精品標準不斷涌現,金融移動支付系列行業標準、
《中國金融集成電路(IC)卡規範》榮獲“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三等獎;《銀行營業網點服務基本要求》等9 項金融服務國家標準,受到標準化主管部門和全社會的廣泛關注。3.金融業標準實施取得顯著成效。近年來,政府部門、行業組織、相關企業積極推進金融業標準實施。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門組織10 餘期標準化培訓班,提高全行業標準化意識。定期組織編發《金融標準化動態》、《證券期貨標準研究》、《保險標準化通訊》、《銀行間市場標準化動態》等,對金融標準化成果進行宣傳,提升標準化的影響力和滲透度。建立健全非銀行支付機構、移動金融等金融標準檢測認證機制,推動評估、檢測等新手段、新方式的應用。標準化對行業的引領和規範作用初步顯現。
4.金融業標準化工作機制不斷優化。完成第三届金標委換届。依托金標委,組建專家委員會,爲金融標準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金標委組建7 個專項工作組,建立“誰使用、誰制定、誰實施、誰維護”的機制;證券分委會設立11 個專業工作組,提高標準立項、評審工作的專業水平;制定和完善以《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爲核心的5 大類26 項制度,構建了較爲完備的制度體系。開展全國金融標準化評優工作,建立金融標準化工作正向激勵機制。證券、保險、印製分委會,分別完善了運行機制,提高了標準化工作規範性和效率。
5.金融領域國際標準化工作順利推進。跟踪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取得新進展,成功承辦2013 年度國際標准化組織金融服務技術委員會(ISO/TC68)年會,加深我國與國際標准化組織以及國際同行間的交流和協作;派出43 位專家加入ISO/TC68 的21 個工作組,主動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深度參與全球法人機構識別編碼體系建設,維護我國産業利益。主導研製國際標準取得新突破,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發的ISO 20022 報文通過國際評審,我國金融報文首次獲得國際注册發布;《銀行業産品說明書描述規範》通過國際標準立項,推動我國國家標準上升爲國際標準。金融業標準“走出去”獲得新突破,新加坡、泰國、韓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國家的主流轉接網絡將金融IC 卡標準作爲受理、髮卡業務的技術標準。
總體看,我國金融業標準化工作取得了長足進展。但是,與我國金融業創新發展的狀况相比,尚存諸多改進空間,具體表現在:一是金融業標準化工作協同推進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部分重點領域、新興領域金融業標準尚不能滿足技術創新、産業轉型和民生需求;三是金融業標準實施配套措施還不完善;四是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二)面臨的形勢。
當前,金融業面臨的形勢正在發生著複雜而深刻的變化。一方面體現在經濟全球化進展中出現反全球化傾向,世界經濟和國際金融體系持續深度調整;另一方面體現在我國經濟步入新常態,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經濟結構逐步調整優化。我國金融業需要更好地發揮功能,支撑實體經濟發展,要求金融業標準化工作緊跟新形勢,適應新需求。
1.全面深化改革向金融業標準化建設提出新要求。黨的十八届三中全會提出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發〔2015〕13 號文印發)提出要健全統一協調、運行高效、政府與市場共治的標準化管理體制;黨中央、國務院不斷推進簡政放權,减少行政審批事項,金融領域衆多事項逐步從事前審核轉移到事中事後監管;《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加强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强統籌協調,强化綜合監管和功能監管,有效運用和發展金融風險管理工具,防止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對政府標準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金融業各類標準建設中需要區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定位,充分發揮政府、社團組織、産業聯盟、企業等各方在金融業標準化工作中的作用。
2.金融創新對金融業標準化提出新挑戰。當前,金融業創新加速,新業務、新産品、新服務、新渠道、新的運營方式不斷出現,雲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得到廣泛應用,銀行、證券、保險等主流金融業態借助金融科技持續快速發展,以互聯網企業爲代表的新興金融業態不斷涌現。同時,新技術帶來新風險,當前金融信息安全形勢嚴峻,新型電信網絡詐騙問題突出。需要制定相應標準,配套制度與監管,規範市場秩序、保障信息安全、提高市場效率、增强信息透明度,更好地滿足全社會對金融創新的需求。
3.關注公共利益成爲金融業標準化新重點。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衆維護公共利益意識不斷增强,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農村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亟需在相關領域開展金融業標準制修訂工作,不斷提高標準的執行力,保證公共利益不受侵害。4.金融業雙向開放指明金融業標準化新方向。隨著我國經濟深度融入國際經濟,金融業雙向開放水平將不斷提高,我國金融機構將加强海外布局,完善全球服務網絡,國內金融市場也將進一步提高對境外機構開放水平,我國需要更加積極地參與或主導國際金融標準的制定,深度參與全球金融治理,提高我國在全球經濟金融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促進金融業標準化全面提升爲主綫,以支撑建設現代金融體系爲目標,加强統籌協調,創新金融業標準化工作機制,完善新型金融業標準體系,加强重點標準研製,積極探索團體標準,强化標準推廣實施,推進標準評估監督,提升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能力,加快標準化在金融各領域的普及應用和深度融合,爲我國金融業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提供技術支撑。
(二)基本原則。
需求引領。把市場需求、社會需求和監管需求作爲金融業標準化的出發點,按照精簡整合的原則,合理規劃布局,科學確定發展重點,充分滿足現代金融體系建設對標準化的需求。
創新驅動。將創新作爲金融業標準化的驅動力,將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模式創新納入標準之中,提高標準的科技含量和領先水平,保障行業活力,激發行業創新意識,充分發揮標準化對金融業的支撑作用。
統籌協調。圍繞統籌監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統籌監管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强化行業、部門統籌協調,注重金融業標準化工作行業間、部門間的協商一致。注重政府、行業組織、認證機構、金融企業在標準制修訂和應用實施中的協同。注重實效。進一步完善金融業標準分類管理,著力提升金融業標準的適用性,强化普及應用,加强實施信息反饋、效果評估和監督管理,創新實施推廣模式,著力提高金融業標準應用水平。
(三)發展目標。
到2020 年,我國金融業標準化工作主要實現以下目標:1.金融業標準體系進一步優化。制定、修訂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110 項以上,標準平均制定周期控制在24 個月以內;推動3 個以上金融業社會團體發布團體標準;實現國有重點金融業企業建立企業標準體系的比例顯著提高。初步建成適應金融業發展的結構合理、重點突出、銜接配套、科學適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協同有序發展的金融業標準體系。
2.金融業標準水平明顯提高。加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立項評估,金融業標準科學性、有效性和實用性顯著增强,科學研究與標準研製的結合更加緊密,標準在國際競爭中的影響力顯著提升。
3.金融業標準實施效果顯著增强。金融業標準的宣傳推廣渠道和手段不斷拓展,實施信息反饋機制進一步完善,新發布的重點金融業國家標準開展質量及效益評估的比例達到50%以上,標準化支撑金融業健康發展的作用進一步顯現。
4.金融業標準化機制更加完善。建立分工明確、協調有序、高效運作的金融業標準化管理機制。金融業標準化基礎研究、標準制修訂、實施推廣、評估監督、人才培養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對金融業科學發展的支撑作用明顯增强。
5.金融業國際標準化工作取得新突破。跟踪國際標準化工作範圍更爲廣泛,主導研製金融業國際標準取得實質性突破。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新型金融業標準體系。
科學劃分金融業强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優化完善推薦性標準布局,在涉及金融安全等方面,探索制定若干强制性標準。加快金融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重點研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監管、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監管、金融業綜合統計、金融風險防控等需要加强多部門統籌協調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優化銀行、證券、保險等專業領域內金融産品與服務、服務設施設備、服務質量和行業管理行業標準。培育發展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重點在互聯網金融、保險方面制定一批團體標準。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有競爭力的企業産品與服務標準,建立和完善企業標準體系。不斷提高金融業標準間的協調性,提高與其他相關産業標準和國際標準的銜接度,加强金融業標準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協調配套,逐步形成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金融業標準體系。
專欄一:金融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建設重點
1.金融産品與服務標準。
統籌制定資産管理等跨市場交叉性金融産品標準。制修訂網上銀行、銀團貸款、綠色信貸等銀行業標準。制定證券公司客戶適當性管理、期貨合約要素、相關金融工具等證券期貨業標準。制定商業健康、保險營銷、車聯網、農業保險、快速理賠等保險業標準。
2.金融基礎設施標準。
統籌制修訂支付清算、金融資産登記托管、銀行間市場、征信、反洗錢、網絡和信息安全等重要金融基礎設施標準。構建金融大數據標準體系。探索數字貨幣的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制修訂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的數據模型、信息交換、信息系統、軟件測試等信息技術標準。制修訂人民幣真僞鑒定等印製標準。
3.金融統計標準。
統籌建立覆蓋所有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金融基礎設施、各類投融資行爲、互聯網金融和跨境金融交易的金融業綜合統計標準體系。重點制定資産管理産品統計數據元等金融業綜合統計標準,制修訂存款分類、貸款分類、保險統計信息分類、理財與資金信托統計等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的統計標準。
4.金融監管與風險防控標準。
統籌制定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監管和風險防控標準。制定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報告、公募基金、保險等信息披露標準。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標準。制定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互聯網金融的主體識別等風險防控標準。加强金融科技的監管和風險防控標準研製。
(二)强化金融業標準實施。
加大金融業標準宣貫力度,重要標準發布後應編制實施方案和釋義,利用媒體、網絡、會議等平臺,開展多層次、多角度的宣傳、培訓、研討和解讀。推進行業標準公開。對涉及面廣、關係人民群衆切身利益的公益性、底綫類金融業標準,發揮政府作用,通過法律法規與政策引導、標準示範。
專欄二:金融業團體標準建設重點
1.金融業團體標準建設主體。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等具有法人資格和相應技術能力的金融業社會團體。
2.金融業團體標準制定範圍。
可在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情况下,制定團體標準,快速響應創新和市場對標準的需求,填補現有標準空白。鼓勵制定嚴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團體標準,引領産業和企業的發展,提升産品和服務的市場競爭力。
3.金融業團體標準管理模式。
金融行業團體標準的制定和實施要接受國家和行業標準化主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督;標準的立項、制定、發布及實施由金融業社會團體自行歸口管理;金融業社會團體應在團體標準信息平臺上公開本團體基本信息及標準制定程序等文件,以及標準的名稱、編號、範圍、專利信息、主要技術內容等信息。鼓勵金融業社會團體每年底匯總標準化制度建設情况、團體標準發布和實施情况、參與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制定情况等信息,向金標委提交年度團體標準化工作報告。
試點、檢測認證等方式,强化標準實施。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作用,利用行業自律等手段,推動競爭性標準有效實施。發揮金融業企業在金融業標準實施中的主體作用,鼓勵金融業企業采用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幷建立完善企業標準體系;尤其依托全國性金融企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利用市場機制引導企業積極實施標準。
(三)建立金融業標準監督評估體系。
建立强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分類監督機制。加强金融業强制性標準實施監督,明確監管部門及責任,提高行政監管的透明度。組織對重要標準實施情况監督檢查,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價。鼓勵行業組織、標準化技術組織、認證機構、大專院校、企業聯盟等第三方建立多種形式的標準實施效果監測體系,開展標準監測與實施反饋,對不適宜的標準及時廢止或轉化。建立金融業企業産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保障公開內容真實有效,幷且得到有效執行。建立和完善行業組織、社會公衆和媒體、金融企業等共同參與的多方監督機制。
(四)持續推進金融國際標準化。
研究制定我國金融業參與國際標準化戰略、政策和策略,確定我國參與金融國際標準化活動的重點領域、重點方向和可行路徑。在互聯網金融等我國優勢領域,爭取主導1-2項國際標準研製。加强國際標準跟踪研究,在移動金融服務、非銀行支付、數字貨幣、密碼算法等重點領域,加大對口專家派出力度。强化國際標准化組織國內對口單位建設,爭取擔任國際標准化組織重要職務。
四、重點工程
(一)金融風險防控標準化工程。
統籌制定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識別原則和監管要求。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市場准入、風險管理和監管標準。統籌制定中央證券存管與證券結算系統、中央對手方、交易報告庫和交易平臺等金融基礎設施監管標準,以及支付技術與安全標準。統籌制定資産管理産品統計數據元等跨市場交叉性金融産品統計和監管標準。制定銀行、證券、保險、金融科技等領域的風險監測、風險計量、信用評價、風險提示與公示、信息保護等標準,提高風險防控精准性。探索ISO 風險管理國際標準在銀行業應用的可行性,指導金融機構建立更加系統的風險管理框架。强化金融風險防範標準化專家庫建設。
專欄三:國際標準化工作重點
1.重點跟踪領域。
加强對ISO/TC68 改革的跟踪研究,重點跟踪移動金融服務、非銀行支付、數字貨幣、密碼算法、金融標準化戰略等領域國際標準化動態。2.擬主導制定的國際標準領域。
互聯網金融、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領域。針對與消費者接口界面上的相關標準,開展大規模的標準宣貫,提高消費者的認知程度,提高金融風險防控標準實施成效。
(二)綠色金融標準化工程。
研究綠色金融的內涵與外延,努力建設與多層次綠色金融市場體系相適應、科學適用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化工作機制,依據綠色金融標準研究構建綠色金融標準認證體系,培育綠色金融認證機構。重點研製金融機構綠色信用評級標準,將金融機構在綠色環保方面的表現納入綠色信用評級的考核因素之中。依托評級機構等第三方機構,開展綠色信用評級試點,幷逐步擴大評級範圍。制定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的信息披露標準,建立標準與監管政策的聯動機制,推動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强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制定綠色債券、綠色産業基金、巨灾風險證券化等綠色金融産品標準,不斷豐富綠色金融産品類型。研究金融信息和統計數據共享標準,支撑對綠色金融資金運用的監管和評估。
(三)互聯網金融標準化工程。
制定信息披露、數據統計、信用信息共享、消費者權益保護等互聯網金融行業管理類標準。適應普惠金融和移動金融發展的需要,制定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衆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産品與服務類標準。制定互聯網金融領域網絡安全、信息交換、身份認證等信息技術類標準。制定內部控制、風險管理、信用管理等互聯網金融運營管理類標準。探索新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標準。探索互聯網金融標準與檢測認證資源深度融合,提高互聯網金融標準化服務水平。開展互聯網金融團體標準化試點。推進互聯網金融企業標準化工作,推動互聯網金融企業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
(四)金融標準認證體系建設工程。
圍繞金融業改革發展大局,做好金融標準認證體系的頂層設計,通過標準認證,輔助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加强金融行業重點認證項目實施,推進銀行營業網點、支付受理終端、條碼支付、金融業信息系統機房動力系統等認證制度和項目的研發實施。開展金融標準檢測認證技術攻關,取得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認證科技成果,提升檢測認證能力。加强與國際金融認證組織的溝通交流,研究金融安全芯片等領域的國際互認機制,擴大金融認證的影響力和公信力。(五)金融標準化基礎能力建設工程。
完善金融業標準化協調工作機制,協調解决金融業標準化工作的重大問題。建立金融業國家標準預評估制度和行業標準立項評估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協商一致”原則,對標準推廣應用的可行性、適用性進行充分論證,明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範圍。進一步吸納金融業上下游和相關行業、消費者組織的代表,優化金標委構成。加强金標委秘書處建設,提高工作能力和運行效率。加强對金標委各分委會和專項工作組考核,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完善金標委信息平臺建設,推動金融業標準化信息交換與資源共享,推進行業標準公開,全面提升金融業標準化信息服務能力。在標準化主管部門的支持下,探索培育金融領域標準化服務業,支持發展社會化金融標準化服務機構,全面提升金融標準化服務能力。强化金融業標準化基礎理論研究,構建金融業標準化理論體系,引導和鼓勵全國重點高等院校和社會科學研究組織專業研究人員參與金融標準化研究和建設,編寫出版金融業標準化叢書,服務相關科研院校、金融企業。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統籌協調。
改革金標委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構成,提高金標委權威性,加强對金融業標準化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按照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建立常態溝通和統籌協調機制。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負責本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各相關單位積極參與、及時協調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共同推動重點領域金融業標準的制修訂、實施推廣、監督評估等工作的開展。
(二)完善政策支持。
積極引導各地各部門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政策制定和工作部署時儘量引用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加大對金融業强制性標準和通用基礎類標準制修訂、國際標準化活動、重點公益類標準實施推廣、金融業標準化基礎性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和經費保障力度。對應用效果顯著的團體標準,鼓勵轉化爲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探索在行政管理、政府采購等工作中引用團體標準的機制。鼓勵先進的金融業標準研製成果申報各級科學技術獎勵。
(三)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進一步加强銀行、證券、保險、期貨、互聯網金融、支付清算等行業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做好金融業標準需求分析、調查研究、推廣實施、人才培養等方面的重點工作。探索團體標準新模式,鼓勵行業協會開展團體標準的制修訂和實施推廣工作,積極推動金融業標準化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四)加强人才培養。
完善金融業標準化人才培養體系,加强標準化技術機構建設,開展金融業標準化專家庫建設,初步建立一支既精通金融專業,又熟悉標準化工作程序和要求的複合型專家隊伍。鼓勵高等院校積極開設金融業標準化相關課程,校企聯合建設金融業標準化人才培養基地,以提高實踐能力爲重點,探索産學研聯合培養人才的新途徑。完善在職人員培訓體系,提高金融業從業人員標準化素質與能力。
(五)發揮基層行業主管部門主觀能動性。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會同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和標準化主管部門,建立金融標準化連絡人制度,推動標準的宣貫和應用,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通過實地調研、召開區域金融標準座談會等多種形式,瞭解掌握轄區內金融機構在金融標準化方面的迫切需求和工作成效,及時向上級部門反饋。同時指導金融機構標準化工作,推動金融業標準在轄區內的貫徹落實。
六、組織實施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金融業標準化工作對促進金融業轉型升級的重大意義,密切結合實際,抓緊制定規劃落實的細化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明確權責分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