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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4-8】 |
湖北確立“十二五”金融業發展七大目標
“十一五”時期,湖北金融業持續快速發展,有力支持了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期間,隨著深入推進“中部崛起”、“兩圈一帶”戰略和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加速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湖北將進入跨越式發展的歷史階段。作爲現代經濟核心的金融業將努力實現科學發展,充分發揮杠杆作用,最大限度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實現新的跨越。
“十一五”時期湖北省金融業發展回顧
“十一五”時期,湖北省深化金融改革開放,不斷推進金融創新服務,金融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金融業整體實力和服務能力不斷增强,有力支持了全省經濟社會發展。
(一)從數據看湖北金融業日漸增强的實力
“十一五”期間,全省金融總量發展實現了新的突破。2009年,全省金融業實現增加值479億元,與2005年相比增加2.76倍,金融業增加值占第三産業增加值的比重也由2005年的4.8%提高到9.3%。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産總額達21036億元,是2005年末的2.2倍;銀行業金融機構存、貸款餘額分別爲17678億元和12057億元,分別是2005末的2.12倍和2.06倍;特別是貸款實現了超常規、超歷史、超全國的增長,圓滿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個高于”的目標。今年9月末,全省金融機構存款餘額21245億元,比年初增加3567億元,增長23.48%;貸款餘額14047億元,比年初增加1990億元,增長19.27%。
2009年,全省證券市場交易量3.28萬億元,是2005年的20倍;投資者開戶數339萬戶,較2005年增長72%,居全國第九位。全省保險業完成原保險保費收入372億元,較2005年增長157%,規模居全國第10位。
(二)從機構的發展與擴張看湖北金融業的活力
“十一五”期間,湖北省本地金融機構實現快速發展。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盈利能力增强。武漢市農村信用社重組改制爲武漢農村商業銀行;武漢市商業銀行成功改制更名爲漢口銀行,幷實現了跨市域、跨省域經營。由宜昌、黃石、襄樊、荊州、孝感5家城市商業銀行聯合重組的湖北銀行正在籌建中。長江證券(000783)公司成功上市,步入快速發展軌道。金融業對外開放取得新的進展。東亞銀行、日本瑞穗銀行武漢分行等外資銀行相繼開業。
到2009年末,全省共設有銀行業機構59家,證券期貨業機構13家,保險業機構41家,居中部省份之首。同時,還有15家金融機構在武漢設立後臺服務中心或簽訂協議,全省金融組織體系日趨完善。證券行業從早期品種單一、不成體系起步,發展到包含了股票、債券、基金、期貨等多個品種在內的比較完整的業務架構。保險行業結合城鄉實際進一步豐富了業務和品種。
(三)從多元化融資渠道看湖北日漸提高的融資能力
20062009年,全省新增貸款6010億元,是“十五”期間的3.23倍。與此同時,企業上市和直接融資也實現了快速發展。“十一五”期間,全省挂牌上市企業11家,融資額79.7億元;進行再融資上市公司20家,融資額332.1億元,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和再融資共計411.8億元,是“十五”期間的2.7倍。銀行間市場直接融資取得了新突破,全省共有14家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中間票據融資合計545.4億元。創業投資日趨活躍,2009年末,全省已形成以湖北省高新技術産業投資公司、武漢科技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兩個開放性投融資平臺爲支點,政府引導資金和社會資本相結合,服務覆蓋全省的創業投資體系,管理創投資本約63億元,總投資額近20億元。全省産權交易資産累計175億元,産權交易綜合業務指標持續居全國同業前列。
(四)在金融“扶弱”上堅持不懈努力
湖北省“三農”發展任重道遠,下崗職工、貧困學生等弱勢群體規模較大。圍繞做好金融“扶弱”工作,全省政策性金融與商業金融加强配合,協調發展,取得了較好成效。20062009年,全省政策性銀行貸款增加957億元,占全省金融機構貸款總增量的15%,有效支持糧棉油收購、新農村建設和重點商品進出口。同時,“扶弱”政策性金融業務也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全省就業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和助學貸款分別累計發放20.81億元和40.37億元,2009年末兩項貸款餘額分別爲14.4億元和29.3億元,較2005年末分別增長13倍和1.7倍,助學貸款業務在全國位居前列。實施“金融支持民族企業發展工程”取得了明顯效果,2009年末全省民貿民品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餘額14.13億元,同比增長124%,全年累計貼息2618萬元,同比增長95%。政策性“三農”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擴大。2009年末,全省政策性“三農”保險已累計賠付3.45億元。
(五)以良好的政策環境提升金融業發展動力
省委、省政府堅持以産業發展的眼光看待金融業,切實爲全省金融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出臺了一系列有利于促進全省金融業改革、創新和發展的政策。推行省行(會)合作,先後與一行三會、多家商業銀行總部及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舉行了合作會談或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設立專項獎勵基金,對爲湖北省經濟金融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金融單位予以激勵。加强對各地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考核推動;整治金融司法環境,積極開展金融案件清理執行活動。深入開展金融信用市州縣創建活動,到2009年末,全省13個市(州)都已達到金融信用市(州)標準,大部分縣(市、區)先後被評爲金融信用縣(市、區)。
湖北金融業亟待改進的問題
“十一五”時期,儘管湖北省金融業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但是,對照省委、省政府實施“兩圈一帶”戰略,加快科學發展步伐的要求,全省金融發展中仍有不少亟待改進之處。
第一,金融資源配置有待進一步優化。目前全省金融資源配置存在“四個不平衡”:一是區域配置不平衡。全省金融機構網點和貸款主要集中在武漢、宜昌、襄樊等地,縣域地區機構網點不僅數量少,而且功能單一,貸款投放不足。二是存貸款增長不平衡。全省縣域GDP占全省一半以上,但全省縣域貸款總量僅占全部貸款的20.6%。三是貸款期限配置不平衡。目前全省新增中長期貸款占全部新增貸款的比重已超過90%,中長期貸款占比偏高,在一定程度上擠壓了生産性企業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需求。四是企業間信貸投入不平衡。小企業貸款餘額在全部企業貸款中的占比僅爲23.7%。
第二,金融改革發展有待深化。目前湖北省上市公司規模偏小,直接融資水平不高,上市公司再融資能力不强;企業債發行規模和證券行業平均規模較小,期貨市場發育不足;保險覆蓋面不寬,保險業在經濟社會中的滲透率不够高;産權交易平臺不完備,産權交易主體和品種相對單一,産權市場融資功能不强;外資金融機構數量較少,金融業對外合作層次較低,金融對外開放步伐亟須進一步加快。
第三,金融體制機制創新不足。目前,有少數銀行業金融機構以“零風險”爲導向,貸款權限高度集中,貸款門檻設置過高,貸款審批時間過長,貸後考評追責制度過嚴。受諸多因素制約,目前選擇在湖北開展的國家重大金融體制機制創新試點項目還不多。金融産品也存在定位雷同,業務種類單一等問題。
第四,法人機構發育不足。目前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以城市商業銀行和農信社爲主,法人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數量較少,法人基金公司在湖北省還是空白。我們要建立區域金融中心,必須大力發展本土法人金融機構。但是從目前情况看,缺乏一定數量的有實力的法人金融機構恰好是個“軟肋”。
“十二五”時期湖北省金融業發展七大目標
“十二五”期間,湖北省金融發展機遇和挑戰幷存,只有努力實現經濟金融良性互動、共生互榮,湖北金融發展才能後勁充足,構建中部崛起戰略支點才能基礎堅實,“提擋進位、彎道超越”的目標才能更好地實現。“十二五”期間,全省金融業要牢牢抓住有利的發展機遇,尤其是努力實現“七項目標”:
一是金融業增加值發展目標。到2015年末,金融業增加值超過1000億元,年均增長15%以上。
二是金融業總量發展目標。到2015年,全省存款規模力爭達到40000億元,貸款餘額達到28000億元,年均增長15%以上。全省上市公司數量超過130家,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累計總額突破1500億元,證券化率和企業債發行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力爭全省期貨交易額占全國比重達到8%,全省直接融資總規模力爭達到3000億元。保險保費收入力爭達到1000億元,年均增幅18%以上,保險深度達到3.5%,保險密度達到1600元。各類産業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規模爭取達到1000億元。
三是金融機構組織體系發展目標。到2015年,爭取引進未在省內設立機構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全部來鄂開設分行,設立12家省級商業銀行,引進810家外資銀行,設立農村商業銀行(合作銀行)、村鎮銀行和貸款子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100家以上,設立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各23家,爭取23家地方金融機構上市。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各達到200家以上。全省證券營業部達到200家左右,培育23家規模大、實力强的期貨經營機構進入全國前列。積極爭取相關期貨交易所在全省設立稻穀、玉米、鋼材等期貨品種的現貨交割倉庫。力爭法人保險機構達到4家,保險主體60家以上。大型綜合性股權投資基金達到2家以上,多方式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200家以上。
四是金融服務結構調整目標。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新增存款要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確保農業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增幅高于全部新增貸款增幅。各市、州、直管市至少新增2家上市公司,全省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票據10期以上。保險業縣域農村業務占比顯著提高,科技保險覆蓋率明顯擴大。到2015年,各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至少設立1家注册資本金1億元以上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湖北中企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注册資本金達到20億元以上。培育12個資産過兩千億元的金融控股集團。
五是武漢區域金融中心建設目標。到2015年末,武漢地區銀行存款餘額達到2萬億元,貸款餘額達到1.5萬億元。上市公司總數突破80家,資本市場融資總額突破1000億元,各類直接融資總額力爭達到2000億元。設立和引進證券機構總部35家,分公司及地區總部1015家。武漢地區原保險保費收入達到400億元,年均增長23%;總部保險法人機構達到4家,引進46家保險機構區域總部,專業性保險主體10家,外資保險主體10家,保險機構在漢一級分公司達到60家以上。設立和引進各類産業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150家以上。爭取設立各類金融後臺服務中心達到30家,從業人員達到20萬人。
六是金融生態建設目標。到2015年,建立覆蓋全省的農戶及中小企業信用評定體系,信用農戶及信用鄉鎮占全省農戶總數及全省鄉鎮總數的90%以上,全省各縣(市、區)均成爲金融信用縣(市、區)。建立信用檔案的中小企業超過30萬戶,創建信用社區1500個以上。
七是金融安全建設目標。建立商業銀行可持續的動態資本補充機制,增强對貸款損失的彌補能力和對貸款風險的防範能力,切實防範貸款集中度風險。加强“一行三局”及有關部門的政策協調與信息溝通交流,實現對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全方位的有效監管,共同營造良好的金融發展環境。
“十二五”,讓金融杠杆“撬”得更有風采
以上七個目標,是湖北省金融十二五規劃的重要內容。全省各級政府和金融部門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引,進一步引領和深化金融改革開放,著力推進現代金融體系和制度建設,著力提升金融改革創新能力和服務水平,爲湖北省建設中部崛起重要戰略支點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加大金融對全省經濟的支持力度
合理規劃金融産業布局,推動“兩圈一帶”和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發展。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融資推進、滾動發展”的原則,引導各大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參與長江經濟帶項目規劃、論證,幷給予融資支持。重點支持“兩圈一帶”和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産業結構調整。加大對傳統産業結構調整,産業升級的信貸投入,加强對第三産業發展的信貸支持。探索適應科技企業發展要求的融資渠道、融資方式和擔保方式,推行知識産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等新的信貸品種,加快開展對科技企業信用貸款的試點。
(二)加快推進武漢區域金融中心建設
積極引進和培育各類金融機構。吸引國內外大型企業集團在武漢投資組建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推動本土金融機構加快發展。支持漢口銀行和武漢農商行、交銀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光大銀行(601818)金融租賃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風證券、合衆人壽等做大做强。引進區域性金融管理中心。爭取金融機構在省內設立全國性或區域性金融後臺運行與服務機構,建設武漢全國性金融後臺服務中心。
(三)切實緩解縣域經濟發展融資難問題
1.各級政府要主動作爲,在提升縣域金融服務中發揮引領作用。一是以加大對縣域投入、優化貸款結構爲著力點,完善對縣域金融的考評機制。二是切實降低融資成本。棗陽、漢川和公安等縣、市創造了經驗,出臺相關政策,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三是進一步改善金融生態,加强環境建設。
2.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發揮縣域融資主力軍作用。一是要加强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目前,農村金融是全省金融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各金融機構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强對農村的金融服務,努力解决“三農”融資難的問題,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二是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中小企業在湖北省縣域經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湖北省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各金融機構要不斷轉變觀念,創新服務機制,加快産品和流程創新,充分發揮“小企業金融服務俱樂部”的平臺功能和作用,探索爲中小企業服務行之有效的模式,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等,探索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有效途徑。
3.要充分發揮資本、保險市場的融資、保障功能。要大力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積極推進資本市場建設。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企業上市工作作爲重點工作之一,主要領導親自挂帥,分管領導親自協調,堅持不懈,持之以恒,必有收穫。各地要建立綠色通道,爲企業上市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各地要加快保險業的發展步伐,擴大縣域保險覆蓋面,幷開辦新的險種,以滿足全省經濟社會多層次、個性化的保險需要。扎實推進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爲農民增産增收提供抗風險保障。
4.努力推進金融創新。一是加快全省縣域中小金融機構建設,激發金融體系的活力。二是積極探索開展信用貸款。目前湖北省多數縣市已成爲“最佳金融信用縣市”,應該有條件發展信用貸款,降低貸款門檻,提高資金杠杆率。三是積極拓寬信貸與保險結合的思路。在地方財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必須著力運用市場機制來化解這一矛盾,其中一個重要途徑,就是積極引進保險機制,國內很多地方已有了很好的探索。
(四)爲全省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一是加强金融工作領導。省政府金融辦要與相關部門建立金融産業發展建設聯席會議和日常溝通聯絡機制,定期研究部署金融産業發展建設工作,協調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爲金融産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是深化省行省會合作。要深刻認識到省行省會合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推進省行省會合作機制的建立,促進省行省會共建。積極聯繫目前尚未與湖北省簽訂省行合作協議的金融機構,創造各種條件,儘快簽訂省行合作協議,實現全覆蓋。加大與已簽訂協議的金融機構的互動與溝通,進一步推進省行省會合作協議的落實。
三是營造良好的金融發展環境。各級政府要在職責權限內,根據本地實際,制訂和落實支持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給予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必要的優惠政策,促進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加快發展。要創造條件,爲金融機構抵債資産處置提供便利和優惠。對一些關係到國計民生的保險産品,如企業年金保險、養老保險、農業保險和農民工保險等,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
四是加强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制訂人才培養計劃,采取與各金融機構配合、與金融監管部門及武漢高校聯合組建金融人才培訓中心等方式,對政府機關、金融機構人員進行有計劃的專業培訓。制定有關培養、使用、引進金融人才的優惠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人才的潜能和作用,幷爲人才長期留用解决後顧之憂,幷在家屬安置工作、子女就學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
五是高度重視幷穩妥做好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當前,誘發非法集資活動的不確定因素增多,成爲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省政府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各地要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完善工作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及時準確認定案件性質,打早打小,穩妥做好處置善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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