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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4-7】 |
衛生部提出“十二五”衛生發展的總體目標
2011年1月6日,在北京召開的2011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陳竺提出“十二五”衛生發展的總體目標:到2015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初步建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更加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更加規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更加科學,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顯著增强,居民個人就醫費用負擔明顯减輕,人民群衆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地區間資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狀况差异明顯縮小,國民健康水平達到發展中國家前列,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4.5歲,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降低至12‰和14‰,孕産婦死亡率降至22/10萬。提高政府和社會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個人衛生支出比例降至30%以下。 陳竺指出,“十二五”衛生發展的基本思路是: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各項衛生工作,以轉變發展方式帶動衛生事業協調發展,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爲主、以農村爲重點、中西醫幷重的方針,把改善公共衛生和城鄉基本醫療服務作爲突出重點,協調推進公立醫院、保障制度、藥品保障供應體系建設。加快衛生人才培養、信息化和衛生法制建設。落實政府責任,加大衛生投入,强化監督管理,全面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十二五”期間衛生發展的主要任務有:一是加强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强化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明確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和職責,優化規模、結構和布局,形成防治結合、中西醫幷重、功能互補、信息互通、上下互動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强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改善疾病預防控制、精神衛生、婦幼衛生、衛生監督、衛生應急、職業病防治、采供血、健康教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設施條件。繼續加强農村急救體系、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爲中西部地區鄉鎮衛生院職工建設周轉房;全面推進縣級醫院標準化建設,使其總體達到二級甲等水平;整合縣域醫療衛生資源,推進綜合改革,轉變運行機制,完善績效工資,實現服務功能和模式轉變。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改革管理體制、治理機制、運行機制和補償機制,加强醫療安全質量監管,促進科學化、精細化、專業化管理,改善服務,提高效率。初步建立國家醫學中心體系,加强區域醫療中心和臨床重點專科建設;繼續加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力爭每個街道辦事處範圍設置一所政府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形成以社區衛生服務爲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工合理、協作密切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繼承創新中醫藥,建立比較完善的中醫醫療預防保健服務體系、科研創新體系,加强中醫藥隊伍建設,發揮傳統醫學在保護國民健康中的作用。加快衛生法制建設,實施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和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爲衛生改革發展提供有力支撑。鼓勵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積極參與健康管理、老年護理、口腔保健和康復健身等健康服務業的發展,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滿足多樣化、多層次醫療、預防、保健、養老、康復服務需求。 二是健全醫療保障制度,提高疾病經濟風險分擔能力。提高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面和保障水平,縮小城鄉醫療保障差距。新農合人均籌資水平爭取達到300元以上。門診統籌覆蓋所有地區。進一步提高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高貧困家庭覆蓋率,擴大重大疾病保障範圍,報銷比例不低于90%。完善基金管理,防範基金風險。 三是防治重大疾病,控制健康危險因素。完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基本控制瘧疾,爭取實現消除麻疹目標,遏制結核病、性病、艾滋病的蔓延,降低乙肝患病率,主要地方病和寄生蟲病達到國家控制標準。顯著擴大慢性病防控覆蓋面,提高糖尿病、高血壓、腦卒中等慢性疾病的知曉率和控制率。繼續加强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建設。提高精神衛生和心理疾病防治能力。加强重點職業病防治,切實减輕職業危害對人民健康的威脅。 逐步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大幅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標準,逐步擴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幷確保覆蓋全體居民。將干預有效的重大疾病和危險因素的控制措施納入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解决好流動人口特別是農民工的公共衛生服務問題。 四是切實加强各級政府對公共衛生的社會管理職責,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安全。建立和完善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爲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嚴格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提高藥品監測覆蓋率,實行基本藥物全覆蓋抽驗和全品種電子監管。在二、三級醫院建立健全規範用藥管理制度,加强合理用藥的監測和評價,降低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建立藥品安全責任體系,保障人民群衆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安全。 同時,要健全幷不斷完善疾病防控、食品安全、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學校衛生、衛生應急等公共財政投入和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監測體系,完善監管機構,提升監管能力。開展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强餐飲、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監管執法,大幅减少不安全事件的發生。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覆蓋面、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監護率、城市飲用水水質衛生合格率和農村集中式供水水質衛生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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