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國總統奧朗德在2013年初提出的針對高收入人群徵稅方案收效甚微,法國自2月1日起正式取消了實行兩年的“富人稅”。
2013年初,法國總統奧朗德提出的旨在調節社會貧富不均、縮小收入差距的財政改革方案獲得通過。該方案規定,2013年至2014年間,向年收入超過100萬歐元的企業員工徵收50%的稅款。雖然法國政府近兩年因此而增加了4億歐元稅收,但該制度引發了外界對于在法國經商前景的廣泛擔憂,影響了法國的國際競爭力。去年年底,法國政府决定取消“富人稅”。(經濟日報)
“富人稅”是何物?
富人稅是指政府向高收入人群加收個人所得稅。2009年美國紐約州開始實施以平衡預算赤字。2012年10月,法國政府考慮在2013年開始徵收75%的富人稅。
法國國民議會(議會下院)2013年10月18日晚投票批准在今明兩年內針對年薪超過100萬歐元(約合136.9萬美元)的個人徵收高稅率的“特別富人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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