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建立監管統計信息發佈日期提前公示制度 2011年1月27日銀監會宣佈,其將建立監管統計信息發佈日期提前公示制度,並在官方網站上公佈了《2011年中國銀監會監管統計信息發佈日程表》。 此後,銀監會將按此日程表定期發佈銀行業監管統計數據。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統計數據的公開是銀監會政務公開的重要一步。 公佈的統計數據包括總資產、總負債,以及信用風險指標、流動性指標、損益類指標、資本充足率指標和市場風險指標等五大類指標。 統計信息將分別按照月、季、年的頻率發佈,月度信息將在每月後二十五日左右公佈、季度信息將在季後四十日左右公佈、而年度信息將在年後五個月公佈。月度數據以境內為統計口徑,而季度和年度數據則以法人為統計口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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