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纵横信息技术研究院
首頁 | 研究分析 | 專題視野 | 中科視點 | 中國視點 | 區域視點 國際視點 | 英文視點| 國際法規 | 國內法規 | 數據中心 | 熱點下載 |  簡體切換
搜索:通過此功能可以快速搜索本站內容.
關鍵字
您當前位置: 首頁 >> 中科視點 >> 區域視點

關于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
北京中科縱橫信息技術研究院      中科視點       時間:2010-6-9

《關于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

  商務部、國務院台辦2009年5月17日正式發布《關于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幷于同日起開始實施。《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各中央管理的企業:

  爲促進海峽兩岸雙向直接投資,實現兩岸經濟互利共贏,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現將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應遵循互利共贏和市場經濟原則,不得危害國家安全、統一。

  二、鼓勵和支持大陸企業結合兩岸經濟發展和産業特點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形成互補互利的格局。

  三、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應認真瞭解幷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尊重風俗習慣,注重環境保護,善盡必要的社會責任。

  四、商務部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2009年第5號令)負責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的核准工作。地方企業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中央企業徑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五、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核准申請時,商務部在徵求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的意見後,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進行核准。

  六、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獲得核准後,商務部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或《企業境外機構證書》。大陸企業須憑《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或《企業境外機構證書》辦理人員赴台審批手續及外匯等其他相關手續。

  七、大陸企業應嚴格按照商務部核准的經營範圍開展相關業務。在臺灣地區投資設立的企業或非企業法人在當地注册後,大陸企業須于1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注册文件報商務部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備案。

  八、大陸企業在臺灣地區已投資設立的企業或非企業法人如變更和終止,應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手續。

  九、商務部會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對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的情况進行監督檢查。

  十、大陸企業如違反有關規定在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商務部會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來源:商務部網站
打印】【關閉
上一篇:
台“經濟部”通過8項業界開發産業技術計劃
下一篇:
2025年一季度河北省經濟實現良好開局
網站推薦:
 國家信息中心 國務院發展 研究中心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發改委 中國科學院 中國海關 國家統計局 中國財政部 中國檢察院
關于我們 | 聯繫我們 | 訂購流程 | 付款方式 | 免責聲明 | 友情鏈接| 誠聘英才
Copyright: Chinese Science Inform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086-10-84675230    FAX:0086-10-84673367     E-mail:service@zkreport.org
Qingnian Chuangye Building,Baisha Rd. 200#,Changping District,Beijing,China
北京中科縱橫信息技術研究院

京ICP备0911250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2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