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對本市部分環保行業實施用電支持政策的通知》,自8月1日起,北京對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污水處理、港口岸電運營、海水淡化等執行兩部制電價企業,免收需量(容量)電費,免收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兩部制電價制,是將與容量對應的基本電價和用電量對應的電量電價結合起來的電價制度。“免收需量(容量)電費”,即免收基本電費。根據充電聯盟數據統計,截至2018年6月,北京累計建成40865個公共充電樁。
據瞭解,2016年國家發改委曾出臺規定,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扶持性電價政策,對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價格優惠,執行大工業電價,幷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近日,發改委再次發文明確,針對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免收基本電費的政策將延長至2025年。因此,北京市的公用充電樁免收基本電費政策也延長至2025年。
除了北京之外,廣東省發改委近期也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用電價格優惠政策,全省各類已安裝獨立電錶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均免收基本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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