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稽查行動 晉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從2010年12月初起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了為期近兩個月的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稽查行動。專項稽查行動期間,全市共檢查藥品經營企業700餘戶次,責令暫停銷售、下架166種批保健食品、化妝品、保健用品等涉嫌冒充藥品類產品,查處19起非藥品冒充藥品案件,有效遏制了非藥品冒充藥品違法行為,規範了藥品經營秩序,淨化了人民群眾用藥環境。 一是精心組織部署,制定行動方案。印發《關於開展藥品經營企業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稽查行動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工作步驟和工作方法,有力地推動了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稽查行動。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行動氛圍。在新聞媒體、市局網站發佈《關於開展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整治的通告》和消費警示,開闢非藥品冒充藥品宣傳專欄,介紹非藥品冒充藥品知識及安全用藥常識,對專項行動進行跟蹤報道,大力宣傳整治成果,同時在全市所有藥品經營企業醒目位置張貼整治通告,使公眾能夠正確識別藥品和非藥品,自覺抵制冒充藥品產品,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是企業自查自糾,主動糾正行為。要求全市所有藥品經營企業對本企業經營的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妝品、消毒產品、未標示批准文號產品等非藥品進行自查自糾,查看非藥品是否與藥品分區擺放,對非藥品類產品陳列區設置醒目標識及警示語,對可能使消費者誤認為是藥品、涉嫌冒充藥品的非藥品分類進行登記匯總,主動下架,停止銷售,自覺糾正向消費者推銷非藥品用於防治疾病的行為。 四是認真組織培訓,增強識假能力。針對部分企業的負責人、藥品從業人員不瞭解那些產品構成冒充藥品行為的實際情況,我們及時起草、編發了《非藥品冒充藥品培訓資料》,對藥品從業人員進行了“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門培訓,使他們對保健食品、化妝品、消毒產品、保健用品、食品等非藥品的審批要求、批准文號格式、說明書和標簽內容要求以及哪些情形涉嫌構成非藥品冒充藥品等方面的知識有了清晰的認識。 五是強化監督檢查,確保行動成效。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組織執法人員集中力量對藥品經營企業進行檢查,特別是市局與榆次分局、開發區分局聯合行動,對市城區所有藥品零售企業進行拉網式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涉嫌冒充藥品的非藥品分別予以登記並分類處置。全市採取強制措施的涉嫌冒充藥品的非藥品品種共166種、540盒(瓶、支)。該局還將查獲的冒充藥品的非藥品的包裝標識違法內容全部摘錄列表上報省局,建議省局上報國家局,由國家局組織對上述產品的生產企業進行調查處理。 為進一步檢驗和鞏固專項行動效果,該局于近日選取集中檢查階段存在問題嚴重及處於繁華商業區的不同類別的藥品零售企業作為重點單位進行了回頭看。此次檢查共抽查16戶單位,總體情況良好,其中15戶藥品零售企業均按專項整治要求張貼《通告》,並設置了非藥品區標識及警示語,未發現經營冒充藥品的非藥品類產品,特別是長城、保和堂、天誠、萬民等大型連鎖性質零售企業整治效果最好;有1戶藥品零售企業仍在繼續經營冒充藥品的非藥品類產品,並擅自撕毀《通告》、未設置非藥品警示語,執法人員當場查扣其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非藥品類產品,並要求其立即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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