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房子已成歷史明年買房難上加難 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採取8項措施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 這是繼2010年4月份“新國十條”,9月底的“國五條”之後樓市調控的持續,而“國八條”的出臺距上輪調控時間也不足個4月。但從條款內容來看,新的調控政策儘管延續“增加供給,調整需求”的思路,但嚴厲程度則大幅提升。 行政壓力加大 三套房禁售 位列八項措施之首的,則是給地方政府下達的死命令,要求地方政府確定一個年度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于一季度向社會公佈。並在第七條中明確,將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直接對地方政府施壓。此外問責範圍也進一步擴大,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房地產相關稅收征管不力,以及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後等問題,都納入約談問責範圍。 此外,此前本報報道過的擴大限購令範圍政策也在“國八條”得到體現,而限購範圍則明確為“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並且直接給出戶籍居民三套房,非戶籍居民二套以上房直接禁售的嚴厲政策。 信貸稅收政策收緊 二手房交易全額收稅 除直接作用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命令式調控手段外,信貸及稅收政策也進一步趨嚴。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率直接提高到60%,貸款利率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由於第三套房全面禁售,因此也不再存在三套以上房貸的問題。 而敢於高價銷售的開發商也將面臨嚴查。“國八條”規定,將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在二手房轉讓過程中的交易成本也將陡升,值得注意到是對於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將統一按銷售收入全額徵稅,而此前契稅是按差額徵收。 住房供應不低於過去兩年 普通商品房“兩限” 此外,“國八條”還要求各地繼續增加土地的有效供應,並要求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被歸為政策性住房的“限價房”在此次文件中被歸為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並要求各地大力推廣。 而房地產市場的准入資金門檻也有可能面臨嚴審,“參加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並提供相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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